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宁波江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0日对江丰电子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培训,
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及培训对象
时间:2024年1月10日
地点: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现场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机构已向其提供本次培训的相关资
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其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与中信建投证券培训人员联
系。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修订进行解读,学习影响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负面清单,明确本次修订如何优
化评价机制及内容,构建科学评价体系。
减持新规,明确监管要求。
安排》进行解读,学习再融资新政策。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江丰电子及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全体
参与培训的人员均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入学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评价的要求和规定。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
相关法规,依法进行信息披露。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勇 朱明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逸墨 韩 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