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作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研精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通证券”或“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研精机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220 号)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8,5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94.60 万元
(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15.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11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17,116.40 万
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瓶 坯 智 能 成 型系
统扩产建设项目
高 速 多 腔 模 具扩
产建设项目
研 发 中 心 建 设项
目
合 计: 27,510.66 27,510.66 17,116.40 -
注: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鉴证。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 月 31 日
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且上
述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已在前
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鉴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以及进口产线定制周期
较长、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变化、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部分新
产线投入的时间有所延后。因此,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审慎、科学的投
资原则,将募投项目中的“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由 2024 年 3 月 31 日调整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将“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3 月 31 日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3 月 31 日调整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募投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
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
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将“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
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将“高
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
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
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
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延期。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研精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卓小伟 吕德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