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境内外产业链相关投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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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21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境内外产业链相关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境内外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
案》,为契合公司业务长期发展需求,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保障行业关键资源
的供应,公司拟围绕主业,以证券投资方式对境内外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企业
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或等值币种,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能量饮料是一个国际化充分竞争的行业,公司作为国内能量饮料行业领先企
业,结合国内消费发展宏观趋势,借鉴海外能量饮料发展的历史规律,出于长期
战略发展考虑,拟围绕主业,通过对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进一
步加强产业链合作及协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投资范围及方式
     投资范围具体包括境内外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以
及其他权益类投资品种;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新股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买入、
集合竞价、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参与定向增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三)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首发的募集资金。
    (四)实施主体
  本次投资在境内的投资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境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
境外的投资实施主体为公司现有或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外股权投
资平台等。
 (五)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审议的投资事项对应的具
体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与
有效期限一致。
 (七)投资原则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进行投资操作,并严格按照公司
有关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链上下游的优质标的,并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选择估值合理的时间窗口,采取合
理投资方式,开展以长期持有为目的的产业战略投资。
 (八)决策程序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金额不超过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总资产的 30%,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通过股权纽带深化与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之间的合作,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但因证券市场易受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影响,也可能存在
一定风险,本次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等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素,有可能引起标的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
能因汇率价格大幅波动影响投资收益或导致投资损失;
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等)的审批或备案,亦可能涉及境外投资
目的地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度》等制度,明确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公司本次投资
将严格按照前述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筛选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布局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并选择合理时机进行投资;
断相关投资标的出现较大风险或不能实现公司的战略意图,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
况进行审计和监督,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并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汇报;
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是公司为契合长期业务需求,围绕核心主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
优质企业的投资,有利于加强产业链合作协同,保障关键资源供应,符合公司全
球化发展的战略规划;
 (二)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将围绕主业审慎评估和筛选产业链上下游优质标的,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二级市场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因此本次投
资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一
步明确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
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四、本次投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内外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证券投资方式对境内外产业链上下游
优质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或等值币
种。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内外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经审核,公司已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等内容,能有效提高投
资风险防控水平。公司以证券投资方式对境内外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企业进行
投资的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
的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在全球的产业链布局,符合公司全球化发展的战略规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产业链相关投资,
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或等值币种。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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