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28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 公 司及董 事会全体 成 员保证 信息披露 内 容的真 实、准确 和 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1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本次
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75/股,成交总金额为
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