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机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为了进一步提高科新机电股票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加强上市公司对各业务的学习和理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培训人员:徐德志(保荐代表人)
培训对象:科新机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培训时间:2024年2月21日
培训地点:科新机电会议室
培训形式:现场和线上视频结合
本次培训具体讲解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并结合近期相
关案例进行解读。
科新机电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对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给予了积极配合,均进行了
认真深入学习。本次培训促使上述人员加强理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则,
有助于促进公司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综上,
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持
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晓平 徐德志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