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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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 205,1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 139,1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66,000 万元。担保
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2023 年 5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天奇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天奇股份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都支行(以下简称“铜陵农商行铜都支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及《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蓝天”)与铜陵农商行铜都支行之间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 日期间及在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86503186L
  成立日期:2006 年 03 月 15 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 1355 号
  法定代表人:沈贤峰
  注册资本:10,99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送机械及通用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配套安装服务,机电一体化设
备、环保设备研制、开发与生产销售及相关工程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80,903,114.79         450,146,451.46
    总负债                    366,223,194.76         354,194,189.87
    净资产                    114,679,920.03          95,952,261.59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12,468,442.14         303,027,420.21
    利润总额                     8,881,835.46         -22,100,329.60
     净利润                     8,881,835.46         -21,329,024.63
  (以上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铜陵蓝天 90.9918%股权。
  经查询,铜陵蓝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都支行
  保证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
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律师费等)。
  (2)本最高额保证项下所保证的最高债权本金/敞口金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整,实际担
保范围依本合同约定。
  (3)基于主合同而产生的借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
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保证人同意这部分债权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4)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 日。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1)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内,债务人发生多笔借款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确定时最后到
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内,债权人垫付多笔款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确定时最后垫
付的一笔款项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都支行
  保证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
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期限: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 日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205,1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 93.56%,实际担保余额为 116,370.53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53.0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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