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0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最高价为 14.7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29,730.06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3%,回购成
交的最低价为 13.37 元/股,最高价为 14.7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