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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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优新材”)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
优新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12,253.30 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34,690.64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4,690.64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金额为746,90.64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60,000.00        60,000.00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4,690.64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22,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
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300.00万元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90.64万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1)
  经上述决议并实施后,公司已经使用了54,690.64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3月3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20,000.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
例为16.0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
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监事会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 谦         李鹏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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