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亦不構成就進行前述任
何事宜訂立任何協議的邀請,且其不被視為要約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邀請。
本公告並不構成或成為於美國購買或認購證券之任何要約或招攬之一部分。票據(定義見下文)
概無及將不會按照經修訂的1933年美國證券法(「美國證券法」)或向美國任何州份的證券監管機
構登記,亦不得在美國境內或向美國人士(其定義見美國證券法項下S規例)或為美國人士的利
益招售或出售,惟獲豁免或毋須遵守美國證券法或地方證券法登記規定的交易除外。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之通告
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Limited
(「發行人」)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2027年到期的人民幣3,500,000,000元3.30厘息的擔保票據
(股份代號:84490)
(「票據」)
由
(「擔保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聯合交易所股份代號:6837;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0837)
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提供擔保
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
海通國際 海通銀行 工商銀行 交通銀行 滙豐
中國建設銀行 興業銀行股份
渣打銀行 中信銀行(國際)
(亞洲) 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民生銀行
招商永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民銀資本 信銀資本
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 香港分行
華夏 上海浦東
平證證券
國泰君安 銀行股份 南洋 發展銀行股份
(香港) 浦銀國際
國際 有限公司 商業銀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 香港分行
本發行人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就在該計劃下發行的票據以僅向專業投資
者(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發行債券之方式申請上
市及買賣,有關詳情載於有關該計劃的日期為2023年4月26日的發售通函及有關
票據的日期為2024年2月22日的定價補充文件。票據上市預期將於2024年3月4日
生效。
於本公告日期,發行人之董事為張少華先生及孫彤先生。
於本公告日期,擔保人執行董事為周杰先生及李軍先生;擔保人非執行董事為屠
旋旋先生、石磊先生、肖荷花女士及許建國先生;及擔保人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周
宇先生、范仁達先生、毛付根先生及毛惠剛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