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农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8 号”文核准,深圳市金
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6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金农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6.50 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128 号”文同意,
公司 6.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4 月 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金农转债”,债券代码“128036 ”。
“金农转债”将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现将“金农转债”
到期兑付及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
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为债
券面值的 106%(含最后一期利息),即“金农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06 元/张
(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二、到期兑付登记日
“金农转债”到期日为 2024 年 3 月 9 日(星期六),兑付登记日为 2024 年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金农转债”持有
人。
三、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金农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 106 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包含最
后一年的利息 2 元/张,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
四、兑付方法
“金农转债”的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金农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五、摘牌日
“金农转债”(债券代码“128036”)摘牌日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金农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债”。自 2024 年 3 月 6 日起,“金农转债”将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
期结束前(即自 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金农转债”持有人仍
可以依据约定条件将“金农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为 6.81 元/股。
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
个人收益的 20%。依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债券面
值的 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有关其他情况请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如各付
息网点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如纳
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条款,纳税人可以按要求在申报
期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
值 100.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06.00 元(含税)。
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 100.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
发金额为人民币 106.00 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
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纳
税义务。
七、其他事项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