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4-03-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 的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责任感、 使命
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 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深圳
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 化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 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最大限度 的发
挥股权激励的作用,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考核管理办 法和
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公司业绩、业务单元层面业 绩及
个人绩效考核的紧密结合,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 东利
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 任职
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 其他
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 与公
司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 对激
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向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按公司、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值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行权期
                   率不低于 2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行权期
                   率不低于 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诺。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增长率实 际完
成率 R=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 层面
行权比例:
  业绩完成情况           R≥100%    100%>R≥80%    R<8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达成率 R 未达到 80%,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实际可行权股票的数量。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 、不合
 格(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
 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50%         0%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由个人考 核结
 果及挂钩所在组织的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实际行权的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统
 一注销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年度为激励对象申请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实行年度考核,每年组织综合考核评价一次。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各年度经审计的业绩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当期的公 司业
 绩考核指标。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 负责
 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 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审核激励对象 考核
 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过程中 ,关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四)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结果确认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
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记录归档
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考核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考核管理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
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部门
规章规定为准。本考核管理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考核管理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 效后
实施。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隆利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