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21 越控 02 债券代码:149456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1越控02”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1 越控
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按照深交所及证券
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调整“21 越控 02”票面利率,即“21 越控 02”
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2.50%。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
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1 越控 02”。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
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6 年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每张派
每张派 每张兑付
派息/兑 年利率 债券计划面 息/兑付
编号 业务类型 起息日 息金额 本金额
付日 (%) 值 额
(元) (元)
(元)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每张派
每张派 每张兑付
派息/兑 年利率 债券计划面 息/兑付
编号 业务类型 起息日 息金额 本金额
付日 (%) 值 额
(元) (元)
(元)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
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 元。
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
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
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率(计息年利率)为 3.58%,每 10 张“21 越控 02”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80 元
(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元。
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
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
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联系人:厉韧
电话:020-66611888
传真:020-8883512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0 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人:李世博、李丹丹
电话:010-89926921
传真:010-89926829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 越控 02”票
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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