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鉴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上市公司”或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安排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暨专门培训,现将培训
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杨贤、曾展雄
(三)协办人:刘堃
(四)培训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五)培训地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办公区 3 楼培训室,
线下及线上会议培训
(六)培训人员:杨贤、陈艺仁
(七)培训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指引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内幕交易、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外投资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并结
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后,保荐人向上市公司提供了讲义课件的学习资
料,并提请上市公司转发至相关培训对象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德赛电池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暨专门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德赛电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
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
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对外投资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
作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暨专门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贤 曾展雄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