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Grifols, S.A.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一、股份转让相关事项概述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莱士”)股东 Grifols,
S.A.(以下简称“基立福”或“卖方”)与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于
(以下简称“原协议”),海尔集
团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协议收购基立福持有的公司 1,329,096,1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20.00%,转让价款 125.00 亿元;同时,基立福将其持有的剩余公司 437,069,656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权益变动”)。2024 年 1 月 21 日,海尔集团根据原
协议约定指定其全资孙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盈康”
或“买方”
)作为其原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的承继方并重新签订了《经修订及重
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
(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格式和内容与原协议
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等公
告。
二、股份转让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新协议第 3.3(a)条的约定,作为买方交割条件之一,买方需完成对上海莱
士及 GDS 的确认性尽职调查且合理认为未发现有任何事件或情况将:(1)导致上
海莱士较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相比,净资产总额或净利润总额减少
准或许可的有效性受到影响,或致使上海莱士将无法继续经营目前正在开展的业务。
条项下的买方交割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境内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并通过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