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6 日。在公
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电话、邮件等方
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意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
解之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异议。若后续在公示期内收到任何相关异议,监事会将另行出具核查意见并进行
说明。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