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 机构”)
作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秋田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
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
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
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
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等。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
督。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
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 常经营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
展,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
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有助于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秋田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