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2月29日,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4,844股,占公司
总股本266,800,000股的比例为0.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17元/股,最低价为
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
超过26.92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易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4,844股,占公司总股本266,800,000股的比例为0.31%,回购成
交 的 最 高 价 为 18.17 元 / 股 , 最 低 价 为 15.77 元 /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