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创证券”)作为长春一
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公司”
( 或(
“一汽富维”)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华创证券对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
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9 号)文核准,一汽富维采用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9,460,074 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现限售期已满,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将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上市流通,数量为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78,514,253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00 59,460,074 59,460,074 8.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8,514,253 100.00 - 678,514,253 91.94
合计 678,514,253 100.00 59,460,074 737,974,327 100.00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132 名激
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数量为 840.0210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6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股票数量为 45.8250 万份。在后续行权过程中,有 50 名放弃行权,13 名激
励对象部分行权,因此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实际行权人数为 84 名,
实际行权股数为 4,809,553 股;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人数为 4 名,实
际行权股数为 274,000 股。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5,083,553 股,其中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行权数量为 4,809,553 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行权
数量为 274,000 股,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股本数量及结构变化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期间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9,460,074 8.06 - 59,460,074 8.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8,514,253 91.94 5,083,553 683,597,806 92.00
合计 737,974,327 100.00 5,083,553 743,057,880 100.00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严格遵守了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售期安排,不存在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9,460,074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
五、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期间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9,460,074 8.00 -59,460,074 -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3,597,806 92.00 59,460,074 743,057,880 100.00
合计 743,057,880 100.00 - 743,057,88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创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
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
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珏晓 徐子涛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