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 贵人 公告编号:2024-048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4 年 3 月 1 日收盘价
为 0.82 元/股,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1 日已连续 16 个交易日每日
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
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志华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李志华先生立
案,目前正在立案调查过程中。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相关情况,以执法
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
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 2024
年 3 月 1 日收盘价为 0.82 元/股,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1 日已连续 16 个交
易日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
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
易。
因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1 日收盘价为 0.96 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 1 元,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因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22 日收盘价为 0.90 元/股,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因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23 日收盘价为 0.95 元/股,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因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26 日收盘价为 0.97 元/股,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因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27 日收盘价为 0.95 元/股,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因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28 日收盘价为 0.90 元/股,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因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29 日收盘价为 0.86 元/股,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本次为公司第八次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一)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志华先生收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李
志华先生立案,目前正在立案调查过程中。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相关情况,以执
法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二)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预计公司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15.1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505.33 万元。
(三)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泰富金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了解,除其已于
增持股数为 11,150,900 股)外,自 2023 年 11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控股
股东未增持公司股票,其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四)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全
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公司全资
子公司将调整与黑龙江和美泰富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泰富”)
的资产购买方案。根据上述方案和相关协议,和美泰富需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
正在进行。公司将密切关注和美泰富的还款进度,敦促和美泰富及时履行还款义
务。
(五)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作出(2020)闽 05
破 2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上
述重整计划,“若贵人鸟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合计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则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在 2023 年年
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贵人鸟补足”。
公司已正式向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发函,向其告知公司 2021-2023
年累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将低于 5 亿元,并提醒其应严格遵守
业绩承诺并做好业绩补偿资金筹备及支付等相关事宜。
公司充分注意到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目前存在被执行案件及股票可
能进一步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将与其保持密切联系,推动业绩补偿工作后续相关
事宜,在达到披露要求时及时就相关进展予以公告。
(六)经公司初步核算,2024 年 4 月末,公司需要偿还的司法重整留债债
务本息合计约 2.1 亿元。
(七)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31,150,900 股,
累计质押数量为 237,6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71.15%,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1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
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