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忠先生主持,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与关联方签署〈技术服务及冻精委托销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育种有限公
司与新疆西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
争力,有利于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发展,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育种环节,
更好地推进公司育种业务的战略布局,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本次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高超、吴新忠、张佑民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