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深圳市骏鼎
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