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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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或“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
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北京银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该事项的基本情况
易委员会,加强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不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关联交易主要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及时准确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按
时完成单笔重大关联交易的数据和资料报送。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
  上述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已提交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
议通过。此外,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中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均已通
过了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三、该事项合法合规性
  按照监管法规对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进行专项报告,符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
  四、对本行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是对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总结,
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对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并将该事项向
股东大会通报。
                          (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签    字   页)
 张光华           赵丽芬             杨运杰
 王瑞华           瞿   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提名钱华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或“本
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北京银行有关
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华杰先生为董事,任期三年。截至目前,钱华杰先生任期即将届满,
北京银行开展董事任期届满连选连任工作。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
定,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钱华杰先生为本行董事候
选人。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
  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
过。此外,我们核查了钱华杰先生的提名函、候选人简历等相关材料,
详细了解其专业背景及工作履历。
  三、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合法合规性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提名钱华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认为决议内容及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章
程相关规定。经审核,我们认为钱华杰先生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
专业能力和深厚的金融从业经验,熟悉银行运作流程,具备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北京银行董事任
职资格标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中资商业银
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董事
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北京银行董事会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章程相关规定。
  四、对本行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对于本次提名钱华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提名钱华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签   字   页)
 张光华          赵丽芬             杨运杰
 王瑞华          瞿   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修订《北京银行薪酬管理规定》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或“本
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北京银行有关
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建立适应经营管理要求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
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司
治理机制,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实现战略目标落地,北京银
行结合工作实际,对《北京银行薪酬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
  本次修订的《北京银行薪酬管理规定》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
通过。此外,我们也详细查阅了《北京银行薪酬管理规定》修订背景、
修订要点等内容。
  三、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修订的《北京银行薪酬管理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本行章程相关规定。
  四、对本行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分析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修订《北京银行
薪酬管理规定》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修订《北京银行薪酬管理规定》的审核意见
             (签   字   页)
张光华          赵丽芬            杨运杰
王瑞华          瞿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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