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
内,即 2023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共有 4 名核查对象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的 4 名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存在对公司股票
交易的行为,但上述 4 人对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
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
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
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了相应
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
利用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