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或“标的公司”)为被告二。
净资产的 13.90%。鉴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实际影响以法
院判决为准。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
股东合法权益。
  一、本次案件的背景情况
定公司及浙江千虹共同对深圳永晟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 25,000 万元认购标
的公司 22,313.2001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 21.5554%的股权;浙江千虹增资
《增资扩股协议》同时设置了自生效之日起一年的冷静期,浙江千虹在冷静期内
有权要求公司无条件回购其对标的公司的增资。
  随后浙江千虹向公司发函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经综合研判及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浙江千虹回购其持有的深圳永晟全部股
权,并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前支付了全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35,421 万元,该
回购事项已全部按期完成,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8 日、5 月 20 日披
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增资扩股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对外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深圳永晟增资扩股事项履行回购义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该回购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
胁迫的情形。
  二、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下简称“舟山中院”)发来的(2024)浙 09 民初 4 号案件材料(包括《应诉通
知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浙江千虹主张公司在前述增资、回
购过程中未充分保障其权益,导致其预期合同利益无法实现,故请求舟山中院判
令公司及深圳永晟支付违约金、赔偿其损失共计人民币 167,333,788 元。同时,
舟山中院裁定冻结了公司持有深圳永晟出资额 2,000 万元的股权以及深圳永晟持
有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 2,000 万元的股权。
  浙江千虹曾于 2023 年 10 月以相同理由起诉公司及深圳永晟(前次诉讼金额
未达到披露标准)并申请冻结了公司及深圳永晟部分银行账户(因冻结金额低且
法院完全同意了公司的置换财产保全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构成影响)。前次案件
的审理过程中,舟山市定海区法院认定浙江千虹“未提供与之对应的初步证据,
不符合保全的相关法律规定”,主动驳回了其大部分的保全请求,浙江千虹于 2023
年 12 月主动撤回了前次案件的起诉。
  三、公司的说明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案件为浙江千虹以相同理由的第二次起诉,且浙江千虹大幅增加了预期合
同利益无法实现的经济损失。截至目前,与前次案件相同,舟山中院仅同意浙江
千虹对公司及深圳永晟项下合计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股权进行保全,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32%,该保全行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尚未造
成实质影响。公司将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并保留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
努力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关于本案件的诉讼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益的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兆新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