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2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4 年 2 月
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