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0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基本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
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上海银河签署借款协议,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
银河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不定期同步对上海银河提供财务资助。公司2024年
度拟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银河提供18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上海银河
有偿还能力时或至上海银河项目转让时,本次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
上海银河为公司合营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向上海银
河派出的董事扶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因此公司与上海银河构成关联关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L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
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L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