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 19,000 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3.4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的 151.50%,对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59.52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08.0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分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申请融资 19,000 万元,期限 6 个月。上述融资为五笔
业务,业务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分别为 8,000 万元、8,000 万元、8,000 万元、
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共计 19,000 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17,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
保的余额为 176,997 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 195,997 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
度为 21,003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侧办公区
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
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
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
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
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
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
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
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天津泰达股份 51%
有限公司
中润华隆投资发 31.85%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
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邹凌 17.15%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76,998.11 551,605.16
负债总额 540,755.47 514,625.31
流动负债总额 540,523.49 514,393.33
银行贷款总额 239,759.05 224,981.46
净资产 36,242.64 36,979.85
- 2022 年度 2023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1,662,478.11 1,285,379.40
利润总额 3,202.10 963.26
净利润 2,341.49 737.22
注:2022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不存在诉讼与
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的融资为五笔业务,为此公司与廊坊银行将签署五份《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权
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
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
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
证金。
(二)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担保额
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的资
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
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 2024 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3.46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51.50%。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总余额为 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
保责任的情况。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