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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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 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5 名,全
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古群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统计及 2024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古群、李潇、王天广、路晓燕、王展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