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
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9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达
标,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4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 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监事王利民先生曾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
该议案的表决。王利民先生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监事,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办理解除限售的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