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甘肃工程
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署:
马小雄 、董迪宁 、苟鹏康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