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 名独立董事
参加了会议,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方玉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
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我们认为: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
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
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
相关金融法规的情形,未发现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
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与财务
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修订后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财务公司在发生
风险时的义务,要求独立董事加强对财务公司的关注及监督责任,修订后的制度
能够有效地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资金风险,维护了资金安全,保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且具有充分性
和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
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
往来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增加了财务
公司动态监督义务,增加了业务预警要求,能够有效控制资金安全,确保上市公
司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山东南
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国家管网集团南山(山东)天然
气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提前布局清洁
能源领域,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且本次交易对价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方玉峰、梁仕念、季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