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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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9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截至 2019 年 7 月 29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0
万 张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30,000,000.00 元 ,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账号为 358620100100052739 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
含 税 金 额 合 计 人 民 币 1,763,207.55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6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 号《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57,6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576 万张,
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6,000,000.00 元,扣除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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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3,400,000.00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3,207,547.17 元,
增值税款为人民币 192,452.83 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
币 572,600,000.00 元。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3,773,584.91 元,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
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登记服务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税金额合
计 2,209,245.2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017,169.8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1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二)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金额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468,453.00
加:利息收入 405,218.69
减:手续费支出 250.00
减:变更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性后转出 16,613,580.4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金额
加:利息收入 262,376.30
加:自有资金偿还募集资金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增值税款部分 192,452.83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1,219,811.32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6,881,027.13
减: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159,792,452.83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0,826,500.62
减:本年度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1,555,4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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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月 17 日与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一并作为甲方、会同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
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与子公司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并作
为甲方、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
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358620100100052739 一般存款账户 0.00
合计 0.00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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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201000343507428 一般存款账户 100,061,672.23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201000343511999 一般存款账户 120,691,106.43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201000343514693 一般存款账户 62,026,786.86
合计 282,779,565.5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10,810.08 万元,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810.08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01 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
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将 10,810.08 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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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投项目“年产 3 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绿色节能升级改
造项目”均已建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
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
照合同约定后续还有少量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上述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公司共计将募集资金账户中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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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
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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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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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423.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6.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586.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是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否发生重大变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如有) 总额 (2) 差额(3)=(2)-(1) (4)=(2)/(1) 化
年产 3 亿平米新型智能
否 21,615.79 21,615.79 21,615.79 446.85 20,966.72 -649.06(注 1) 97.00 2021 年 10 月 -90.17 否(注 3) 否
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否 10,807.89 10,807.89 10,807.89 11,619.28 811.39 107.51 3,003.29 是 否
年 10 月(注 2)
合计 32,423.68 32,423.68 32,423.68 446.85 32,586.00 162.3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截至 2019 年 7 月 29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47,241,539.21 元,经公司 2019 年 8 月 3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7,241,539.2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 3 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及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645 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原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将 47,241,539.21 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其中剩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总额为 16,613,580.47 元,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
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3 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均已建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更合理地使
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合同约定后续还有少量质保金
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注 2:“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包括 1 号机、2 号机、5 号机、6 号机,相应改造陆续实施,于 2019 年 9 月-2021 年 10 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3:“年产 3 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 2023 年宏观经济环境下行、行业需求疲软等因素,导致包装产品需求不及预期。
附表 2: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001.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度(%)(4)=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如有) 差额(3)=(2)-(1)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年产 5 亿平方绿色
智能包装产业园 否 -1,307.50
项目(一期)
绿色智能化零土
否
地技改项目
生物质锅炉项目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10,810.08 万元,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810.0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01 号
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将 10,810.08 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
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年产 5 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 2023 年属于该项目投产第一年,尚属于项目爬坡期,产能未能完全释放;
注 2: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完成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