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未获得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
过。
鉴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公司
章程》的附件,且《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中的部分修订条款系根据《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修订。由于《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未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因此,《关于
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将待《关于修订<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依次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上述会议
以下合称“本次会议”
)。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1,676,244,88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9.6738%。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名,持有股份数
现场出席股东 大会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名,持有股份数
参与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45 名,持有股份数 543,809,765 股,
占公司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421%。
(二)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51 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份数为 1,494,998,704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总数的
现场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6 名,持有
A 股股份数 951,188,939 股,占公司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63.6247%。
参与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45 名,持有 A 股股份数 543,809,765
股,占公司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三)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出席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 H 股股份数为 181,286,209 股,占公司 H 股股份总数的
董事 7 名,监事 3 名,高级管理人员 4 名,其中董事武钢先生、
曹志刚先生、刘日新先生、杨丽迎女士、杨剑萍女士、曾宪芬先生及
魏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及点票监察员的代表出席了本次
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
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A 股股东表决结果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H 股股东表决结果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二)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则>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
的议案》
(三)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
的议案》
五、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
附件,且《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
分修订条款系根据《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由于《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因此,议案 3.00 和议
案 4.00 将待《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审
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获得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金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董事会谨
此重申,上述议案建议修订的《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主要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颁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
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指引的施行、
《国务院关于股份
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
必备条款》的废止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
相关变动而进行的修改,旨在确保《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先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次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至第
八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刊载于《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六、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吴琥律师、李琳楚律师出席、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指 定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