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灿先生保证向公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洪灿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洪灿,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洪
灿先生先后担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
委员会高级顾问、湖南师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刑事专
业委员会主任等职。经过近20年的律师执业,在股权架构设计、投融资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风控产品设计、企业家刑事危机综合解决方案、商事犯罪及泛职务类犯
罪辩护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
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
人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洪灿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征集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人承诺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
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
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本次征集表决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
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
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行动的履行不会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本公告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洪灿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
征集人声明:就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三项议案,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
致的委托。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
的持续发展,形成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三)征集方案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
时间为准。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楼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3112288-8829
传真:0755-83112306
邮政编码:51811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
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
征集人。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三、其他注意事项
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出席会议。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_____________
洪 灿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
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洪灿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该列 表决意见
议案 打勾的栏
议案名称
编码 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2、请在
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
意见,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