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12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水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公告编号:2024-007)。
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
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
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
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