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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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许建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
能够有效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为特殊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
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为特殊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十天。公司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五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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