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监事会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
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
安排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带头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加快公司变革和高质量
发展进程,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并使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