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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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0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4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7
日上午9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小明主持,
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连小明、汤正鹏、丛日楠、
赵春旭、雷志刚、王海波;提名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石贵泉、李海峰、
包敦安。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4-004)。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留权。曾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总监,威海威高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威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
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原创精密机床主轴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
  连小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居留权。曾任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行长助理,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公司副董事长。
  汤正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居留权。曾任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威高医用制品
产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威高医用制品产业集团总经
理。
  丛日楠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上海固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事业部总经理,威高集团
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威高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总经理,威高集团
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总监。现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春旭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居留权。曾任国家安监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威海市发改委干部,威高三产服
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现任威高医用制品产业集
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雷志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海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居留权。曾任山东经济学院教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副教授、智能会计现代产业
学院执行院长,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石贵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留权。曾任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海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境外居留权。曾任海尔集团品牌经理,山东工商学院系主任,鲁粮集团品牌总监
兼企管部副部长,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鲁东大学商学院
副教授,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包敦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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