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增强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烟台富利”)资本实力及运营能力,同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李耀邦先生、聂胜先生、毕立林先生及烟台聚融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合计 1,200 万元对烟台富利增资,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
增资完成后,烟台富利的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 2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1,200
万元,公司对烟台富利的持股比例从 70.00%减少至 66.04%,公司仍为烟台富利
的控股股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
签署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增资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签订补
充协议等相关具体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耀邦先生、聂胜先
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