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
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杨金洪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1.00 元/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
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
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
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06)。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