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情况表》
,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