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
行了核销。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
的各项资产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 年度计提(计提与转回抵消后金
额)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53,165,368.68 元。
本次计提或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项目 2023 年度计提减值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6,067,464.49
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801,768.3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265,696.14
资产减值损失 -47,097,904.19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
-47,097,904.19
值损失
合计 -53,165,368.68
注:上表计提金额以负数列示,转回金额以正数列示。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项目为:应收账
款 564,341.54 元、其他应收款 505,073.00 元。
核销资产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已确认无法收回,公司管
理层经谨慎评估,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进行备
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
项评估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
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01,768.35 元,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265,696.14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于 2023 年度对公司的
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
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二)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 564,341.54 元,本次
核销的主要原因是客户单位已注销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其他应收款 505,073.00 元,本
次核销的主要原因是大浪分公司搬迁至中厨智能制造(福田)产业基地成立福田
分公司,提前终止公司与深圳豪迈电器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租赁押金无法
收回,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316.54万元,相应减少公
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5,316.5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合计106.94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6.94万元,本次核销
资产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