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
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 2023 年度 12 月 31 日的所有重大方
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监事签名:
郭 昕 夏 炜
俞立峰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