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
康实业”)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爱康实业及其关联方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爱康实业
及其关联方本次拟增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次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爱康实业及其关联方将根据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
划的价格上限,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
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康实业持有公司 98,161,47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爱康实业及其一致
行动人浙江爱康未来一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爱康未来二号商务咨询有限公
司、杭州爱康未来三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286,869,728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6.4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且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
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增持计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
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
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预期的风险。
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
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