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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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1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
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低风险理
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不得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
的交易。
 (2)公司财务部门将根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流程购买理财产品,
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购买流程、使用和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在与交易对方签订购买合同后,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
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
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
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相关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
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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