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12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2
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若伊女士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
用于出售,回购价格不超过32.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