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系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
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要求,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能确
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除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先生之外,其他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
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