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左上春因
病去世,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郭江2023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不合格,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对上述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 7.982 元/股的回
购价格,回购注销向激励对象左上春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向激励对象郭江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
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审议通过。
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2024 年 1 月 4 日发出《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目前已满 45 日,公司没有收到债权
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由其财产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继承,并依法代为缴纳完毕相应个人所
得税”,鉴于激励对象左上春已身故,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
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郭江因 2023 年度个人考核
结果不合格,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
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2 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9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79 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就上述 9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回购过户手续,上述 9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27,821,086 股变更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限制性股票(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9,282,496 6.74% -90,000 69,192,496 6.7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58,538,590 93.26% 0 958,538,590 93.27%
三、股本总数 1,027,821,086 100% -90,000 1,027,731,086 1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的
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
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