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作为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诚迈科技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4年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向宝马诚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马诚迈”)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关联董事王继平先生、刘荷艺女士、王艳萍女士、刘冰冰先生对该议案进行
了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宝马诚迈为公司持股50%的参股公司,因经营需要,宝马诚迈拟从公司采购
技术服务和产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需要,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与宝马
诚迈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交易 截至披露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交易 上年发生
金额(不 日已发生
人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日期 金额
超过) 金额
向关联方 提供技
宝马 提供劳 术服
市场价格 2024年 2,500.00 152.60 1,381.43
诚迈 务、销售 务、销
产品 售产品
合计 2,500.00 152.60 1,381.43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及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上述交易预期期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超过上述预计交易总
金额,各项预计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将依照超出的金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 实际发生 预计金 披露日期及
交易 交易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人 金额 额 索引
类别 内容 比例 差异
向关
提供
宝马 联方 关于2023年
技术 1,346.32 1,500.00 0.74% 10.25%
诚迈 提供 度预计日常
服务
劳务 关联交易的
向关 销售 公告(公告
宝马 联方 产品 编号:2022-
诚迈 销售 (注 075)
产品 2)
合计 1,381.43 1,500.00 - - -
注1: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及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未经审计;
注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宝马诚迈销售产品的金额较小,无
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0MA25KXAC6X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Nicolai Alexander Kraeme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01日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23号金地威新雨花创新中心A幢6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
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持股5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322.30 万元,总负债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宝马诚迈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王继平先生任宝马诚迈副董事长,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宝马诚迈为公司关联方。
宝马诚迈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
司认为其履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马诚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原则,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并参照公司同类销售、采购
业务的价格体系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议,协议各方将按照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双方的日常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为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的行
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
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
联董事王继平先生、刘荷艺女士、刘冰冰先生、王艳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上述2024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表决,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与业务需要,
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胜 周延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