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9:15-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 应选人数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6)人
选举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刘会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邓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房颜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林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高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 应选人数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人
选举刘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施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曹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 应选人数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人
选举崔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选举高学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
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
议案》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独立董事、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6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需2024年3月
司证券部(邮编:10019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签到。
联系人:范晓倩、时娴
电话:010-59766888
传真:010-58858966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
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 应选人
选举票数
(票)
议案》 人
选举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刘会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邓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房颜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林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高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 应选人
选举票数
(票)
案》 人
选举刘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选举施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选举曹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 应选人
选举票数
(票)
名的议案》 人
选举崔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高学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 同 反 弃
票提案 意 对 权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薪酬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薪酬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附注: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
弃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 备注
会
注:1. 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见附件二)
,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